超级兵王混都市 第二十二章·陆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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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陆开桓在上元节后,便和孟笙一同搬进了宫外新修的府邸中,虽然仍有许多东西还未完办置妥当,但总是比在宫中自在百倍。身边没有那么多双眼睛盯着,也不用如履薄冰地与孟笙装主仆给别人看,这日子过得十分舒坦。

    冬日寒凉,人便慵懒。怀里揣着个裹了皮毛的汤婆子,往炭盆旁坐着,似乎拨弄拨弄炭火,小憩一会儿,这一天就过去了。慵懒着,日子匆匆,一醒神时,竟是冰消雪融,春色撩人。

    春日的风,柔缓里还带着几许寒峭的意思,却已送走了故人。

    突厥使者在元宵过后便带着陆博容回突厥去了,陆博容走的那一日,陆开桓亲自登了城墙,站在高处看着几行人骑马渐行渐远,最后消失身形聚成几个黑点,消失在远方——马蹄哒哒,归处是朔风呼啸,风沙漫天。

    陆开桓眼底掠过几丝复杂神色,最终化为一潭无波的净水。

    去突厥过的是什么日子,没有人会比他更清楚了。

    当陆开桓骑马至东宫前时,他自己都不由一怔——不,不是东宫,这座昔日门庭若市的宫殿,如今却是一处人人避之不及的祸地了。

    此时,朱红大门突然从内打开,一个孩童从里蹒跚迈出,一双鹿眼湿漉漉的,明显是哭过了。他见了陆开桓,便上前低声问道:“小哥哥,知道我父王什么时候回来吗?”

    陆开桓听见父王两个字,便猜出这孩子是谁了。他们兄弟三人,只有陆博容和陆远达有名号,陆远达还尚未娶妻,那么这个孩子只能是陆涣。

    他微微蹙眉,心想这辈分实在是差得远了些,叫三叔还差不多。不过转念一想,陆涣自小身体就弱,非重大宫宴陆博容都不会带陆涣去,而他在那些宫宴上存在感也许还不如一名舞姬,陆博容骄傲自满,又从不带这皇长孙来认他这个低贱如泥的三叔,不记得倒也是正常,于是耐着性子回这个还没他膝盖高的孩子:“不知道。”

    陆开桓说完便要上马离开,袍袖翻滚间,突然被人拽住了衣角,有个声音怯怯地道:“哥哥,我好饿。”

    陆开桓:……

    上京从来都是最见风使舵的地方,这地方暗流涌动,多少人在这里起起落落,就有多少人来来去去。

    太子被废,一朝凤凰落成鸡,甚至连人都丢去了突厥,丞相被拘,连带一些和太子走得最亲密的臣子都被打压。那些原本太子一党的臣子见势不妙,皆作鸟兽散,纷纷另寻出路。这些人里,大多数都投入二皇子的阵营,甚至还有几个臣子,悄悄来了陆开桓的府邸递了拜帖——其中深意,自不必多言。

    至于皇长孙如此落魄的缘故,是前些日子,太子妃曾带着陆涣进宫,跪在雪地中求一个免陆博容远去突厥的恩典。但莫要说求到恩典,那薄情帝王甚至连大殿的门都没有让母子二人进去。太子妃也是个倔强的性子,竟带着孩子从烈阳灿灿跪到星辰满天,直到最后陆涣发着高热,昏倒在雪地中,才抹泪离去。

    经此一事,谁都知道太子是彻彻底底惹怒了皇帝,这份怒火,已经牵连到皇长孙。即便孩童无辜,皇帝每次见到他还是会想起太子的私兵,于是干脆厌烦地连看都不愿。太子胆大包天,做出如此不忠不孝之事,确难宽恕,可这一份错事,连累到家中妻儿也一并被世人视为瘟病,荒凉得可怕。太子最亲近的几乎都被打压,那些原本便动摇的人更是不会在此时帮衬这对母子,到最后竟落到连饭都吃不饱的地步。

    “哥哥?”

    陆开桓回过神,叹了口气,将孩子抱上马。

    “以后不许叫我哥哥了,要叫三叔。”

    闹市

    “慢点吃,”陆开桓垂下睫毛,向一旁的小二道,“再来一碗好消食的粥吧。”

    他也不知道怎么哄孩子,上辈子虽然有几个儿女,但与孩子们走得都不近。作为皇帝,他做到了河清海晏,可是作为一个父亲,他却是极差。

    陆涣唇角沾着些肉包蹭上的油,他狼吞虎咽地往嘴里塞肉包,看得出是真的饿了。他吃着吃着,忽然落下两行泪来,看得陆开桓一时也怔了。

    从前娇生惯养,众星捧月的皇长孙,竟会为了几个街头的肉包,一碗清粥落泪,这像是说书人嘴里才有的段子。

    这个孩子,他的记忆实在是模糊。

    太子落败,陆开桓登基时,这孩子十一岁。陆涣命短,还没活到弱冠就生了场大病夭折了,他当时没有去看,随手打发了些祭品便过去了,因此确实不太记得他的模样。

    “以后我会差人去们府里送些银两衣食,”陆开桓低头啜了口热茶,“若是真的遇到什么难事,来我府上来找我便是了,我的府邸在……”

    陆开桓看着陆涣吃完,又命小二用油纸包了些包点,放在陆涣手里,让他带给母亲。

    他虽然厌恶陆博容,但稚子何辜,他又何必将这些仇怨放到下一代身上。

    更何况……他以后应该不会再有孩子了,陆涣毕竟是陆家的骨血,他待陆涣好,也算是为陆家留存皇室血脉吧。

    ——————

    孟笙在等人。

    百无聊赖之际,他坐在石凳上,拂开几片花瓣,拾起桌上一片薄如蝉翼的诗笺,喃喃着念出上面的句子:“人间四月芳菲尽,山寺桃花始盛开。 ”

    一声轻笑从背后传来,接着是珠帘被拂开的声音,一个温润的嗓音道:“识字?”

    送去宫中做阉奴这等下人的孩子,一般都是家中落魄,实在贫穷,才将孩子卖到宫中换钱,谋取活路,这些孩子里很少有人上过私塾,更不必说请教书先生了。

    “郎大人,”孟笙连忙起身,放下那张纸,睫毛抖动几下,“是奴才冒犯了,不该妄动……”

    孟笙的还没说完,就被郎雨华挥挥手打断了:“诶,什么妄动不妄动的,这不过是昨日去了淳安寺,见着寺外桃花树都开了,回来信手写的两句话罢了,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。”

    郎雨华也是新官上任,没什么官架子,骨子里仍是文人做派,带着十分的风流潇洒,他抬头问道:“殿下让来……?”

    “殿下差奴才来送信,”孟笙从怀中摸出一封信,放在桌上,“殿下说不必回信,但请郎大人仔细看清。”

    “哦,”郎雨华反应不咸不淡的,他撑着下巴,看着孟笙,没头没脑地说了一句,“等等!”

    孟笙回过身来,一张明皙的面容在明媚春光下更添三分生动明丽:“大人?”

    郎雨华没答他,径自跑进屋里,不多时出来,手里握着一只桃花。那桃花开得早,枝上几朵部吐蕊盛放,花瓣粉里透红,极为艳丽。

    “这个,昨儿个去淳安寺,从外折了一枝,本打算插在瓶里养着,但突然觉得此花更配,就给罢,”郎雨华见着他面上浮现犹豫推辞之色,抢在他前头道,“这就当我谢那把雪天里的伞了,若是不收,那就是拂了我的谢意。”

    孟笙暗暗叹口气,只能接了。

    “如此便多谢郎大人了。”

    阳光下,郎雨华眯起眼,目送着这个清瘦的青年远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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